房地产优惠政策应不应该延续
该不该延续2008年底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房产救市政策?首先先搞清楚出台这个政策的目的。2008年底以来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降低了房地产交易的成本和持有成本,有力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流通,为我国房地产市场迅速走出低迷,实现2009年的回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政府以房地产业为抓手,稳住了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促进了宏观经济的回暖与稳定。可以说,作为特殊时期的特殊临时房地产救市政策已经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更何况现在房地产市场已经回暖过热了,取消是理所当然的。但问题是否是那么简单,我们还是把它放在整个地产市场、整个社会中看。
目前中国经济靠这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主要是基础建设和房地产建设)走出“金融危机”,但我们的实体经济并没有实现大幅反弹,我们的出口上升幅度有限,对民生贡献更大的民营企业活力有限。房地产市场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从没有像今天那么“重要”。
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对政府最直接的就是税收),比以前绑架的还厉害。所以政府很清楚,对房地产要“哄”,不然中央的4万亿哪里来?地方政府投资的钱哪里来?政府其实很穷的,上次看到一个数据说中国地方政府3年后财政赤字达到25万亿。我们每个人知道,没钱是办不了事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优惠政策应该延续。在中央还没有确定政策是否延续的情况下,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已经提前表态要把政策延续。但中央政府考虑更深,中央经济会议将于12月10日召开,经济结构和货币政策调整的议题在坊间流传。因为房地产继续高企下去,会危害“人质”的安全,可现在又没有能力去解救“人质”。取消优惠政策、适当缓和炙热的地产市场更符合中央大局的考虑。
对于购房者而言,取消优惠政策影响较大,特别广大普通百姓自住性质的购房行为。购房成本的增加,会影响他们的生活品质,影响消费积极性。但对于投资性购房而言,必须控制他们的积极性,降降温,使地产市场更为健康。
个人认为,对于一个正常的购房需求,政府应该让利于民,让政策延续,因为在房地产开发中已经所产生的高昂税收成本其实全部转嫁给了消费者。对于非正常的购房需求,应该坚决取消一切优惠,甚至提高持房成本。